《俊男坊》 一朝族灭,贪生怕死的凌墨棠痛定思痛决定逆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与神明来赌一局生死。金子银子,照单全收,钱包鼓鼓,如狼似虎。废柴很嘚瑟:“其实我姓凌,恃强凌弱的凌。”阎君很淡定:“无妨,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欢宠基调,实力收妖,爆笑上线】——
天武神州,武道昌隆,曾经的第一天骄因修绝世功法,三年修为骤降,遭受百般嘲讽谩骂,鄙视重重。可是,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看我修万古第一法,封神霸道大帝!
二十年前,当朝天子朱厚照好逸乐,贪女色,因荒淫过度死于正德十四年。武宗崩,无嗣,慈寿皇太后与大学士杨廷和定策,遣太监谷大用以遗诏迎王于兴邸。王一十有三,自囚于车,四月癸未,从安陆发。时天下震动,武林腥风血雨,龙游浅水。春风楼楼主荆薄暮以手中化雨剑,千里走单骑。一路血流成河,武林肖小,庙堂奸佞一时云集。化雨剑杀透重围,癸卯,至京师,止于郊外。时荆薄暮血透重衫。王泣,皇太后钦赐免死金牌。春风化雨剑威震武林,人称天下第一剑。时天魔经现,金蚕花出。白眉禅师言帝三子需入双月庵用井水洗去前尘。又江湖传言金蚕花血脉饮者肉白骨,凡登天。一时江湖腥风血雨。江流手持碎月浮生刀,护送帝三子江湖行,洗前尘。
武道万千,心者为尊,剑之九境,技可通神。禁药祸乱人心,世间真假莫辨,唯有剑心稳固,才能披荆斩棘,勇攀巅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剑心通冥》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二次穿越的秦歌从哈利波特世界进入了漫威世界。恩...要说两个世界的魔法师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这里的法师不制杖。融合两个世界的魔法知识,秦歌开启了自己的永生之路。然而想要成为魔法之神却并不容易。魔法是一种文明,而文明的进步,又往往伴随着血腥与杀戮。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秦歌决定先从一个黑巫师做起。
李一鸣重生成蛮荒大陆一无法修炼的废材。咸鱼十六年后,在觉醒的金手指的帮助下走向崛起诸天的道路。从小说、影视世界获得强悍的神话血脉,神功道法,动漫世界获得护道手段...不断进化变强,称尊诸天万界!
我们认为无法克服的心灵痛苦,是源于在遥远儿时耳濡目染的悲剧故事,并在不知不觉中转换为悲剧故事中的主角,无法自拔。而这种微妙与隐形地转换,又是源于与母亲的身心分离,对述事者的妥协。社会的喧嚣,使得人们总是容易忘记,在母亲地怀抱中,是如何好奇而非沉溺地看待那些悲剧,就像听母亲讲故事一般,轻描淡写着随风而去……
在上战场前,胡克尔-烈只思考一件事——怎么活下来,然后挨到战争结束回到母亲身边,陪伴她终老。战争应该是强悍的天狼族人奋斗的地方,孱弱的他不该在那。但是自从遇到了蝴蝶谷的铃,他得知将有一个传承自自己血脉的小生命会在铃的肚子里孕育成长。可这个小家伙不会认他做爸,还有可能跟着他.妈去学习怎么勾.引别的男人生孩子!他胡克尔-烈,充其量只不过做了一回播种机?光这么想想,胡克尔-烈骨血里的天狼之血就开始躁动。成家立业、然后赶紧回去把老婆孩子都抢回来的迫切倒逼着他开始了搏命的奋斗,终于在十年之后铸就了他天狼战神的铁血名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蝴蝶谷传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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