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鹰犬》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牧神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三年之期已到,恭迎哥斯拉!】如果,你是一只哥斯拉……这是很正经(偶尔也可以不正经)的讲述哥斯拉进化升级之路的异兽文!从弱小的幼年形态开始,通过不断狩猎捕食,吞噬各种各样的生物,从而完成一步又一步的升级进化!再次声明,这是哥斯拉的故事,因此……无女主,不圣母,或许会有一点点暗黑风,甜文YY文看多了,换个血腥值高点的异兽文调解一下吧!PS:本书还可以叫做《████████哥斯拉》、《████哥斯拉████》、《哥斯拉████████》!总而言之,就是哥斯拉!
被迫给一个植物人冲喜,楚凌熙算是认命了,自己的老公自己宠!哪怕他是个植物人,那也是她的亲老公!某天,植物人忽然将她压在身下,“老婆,听说你要宠我?”“我我我……”“从今天开始换我宠你,日日宠,夜夜宠,怎么样?”
第一次相亲…“苏小姐,你整整迟到了二十一分钟,这是对我的不尊重。”用餐中…“苏小姐,这个世界上想做褚太太的人很多,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机会。”第一次相亲就让她感觉这世界充满了恶意刚一坐下…“苏小姐,我们约好的见面时间是九点,现在已经九点二十一分了,你整整迟到了二十一分钟,这是对我的不尊重。”用餐中…“苏小姐,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想做褚太太的人很多,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机会,我希望你能够认清楚现实,不要高估了自己。”总算撑到相亲结束,等来一句“我们不合适”,奈何命运就是这么作弄人…家里一群老佛爷居然分文不取甚至还要倒贴,把她扔给了这个高龄二十八刻薄毒舌小心眼的相亲对象接下来的事情便验证了一句话:人生如戏不是穷困潦倒大叔一个吗?为毛成了钻石王老五?为毛这人和她还没来得及表白便死在了摇篮里的初恋是亲戚?既然如此…“现在得叫我婶婶了。”
一朝穿越,林骁成了傻子少城主。穿越成傻子少城主,内有养兄下毒家仆轻视,外有诸侯觊觎虎视眈眈。幸好天无绝人之路,我有逆天召唤系统,从此历代英雄为我前锋,各路神魔为我压阵,另有绝代美人随侍左右,一统异世,好不快哉!
有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混上个县处级就已经十分满足了,可是我一穿越就是了;有人信誓旦旦一辈子说你是我的唯一,可是我一开始就艳福不断;有人第一次上战场就永远的留了下来,可是我却可以万军中取上将首级……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我只为自己代言。端木望如是说。你要问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有万能的官僚系统。当然这其中也会有些麻烦,嗯只是些小问题而已,不必深究,不必深究啊。
我若为王,世间无皇!我若为人,世间无神!这是一个不是在装逼,就是在打脸,或者在装逼打脸的路上的故事!即将踏足武王之境,凭借无上功法苍茫霸典,注定要君临苍梧大陆,却不曾想被自己红颜知己出卖,联手母亲家的族人,逼得自爆而亡,却一梦回到了自己十七岁的时代。上一世,自己拥有绝世皇体,却被母亲族人强行抽离,父亲战死,母亲被囚,更是被各种背叛和鄙夷,这一世能够重来,一定要以无上杀伐之道,踏平神族和王部,救出母亲,复活父亲,不留任何遗憾。
绝望的新大陆,迎来一个旧世纪的疯子。这片蛮荒大陆充斥着被辐射污染的土地、古怪的机械、异变的生物和不择手段求生的凡人。不战斗,就活不下去。弱肉强食,是这里唯一不变的定律。
明朝末年,后金鞑子屡屡犯边,中原大地烽烟四起,东南沿海,海权旁落,大明王朝已是风雨飘摇。华夏帝国海军陆战队员唐学志意外穿越到了明末乱世成了大海盗颜思奇的儿子,更是无端被人追杀,在此后的成长之路上他平海疆,战西洋,剿叛逆,收复河山。华夏帝国,荣光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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