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记》 三十六道周天,无尽洪荒宇宙。三千修真大道,一部逆世残经。其实,这一切都是从解剖修真者开始的。
诸如繁星的PMC公司中,有这么一支PMC,他们的成员由“老弱病残“组成,但是他们却是地表最强佣兵,绝命武装。 从非洲,到欧洲,从别斯兰,到委内瑞拉,都有他们活跃过的足迹,一步步从一人的皮包公司成为佣兵界的无冕之王。 余志乾:“一只耳,干掉那个机枪手!” “头,你说啥?” “……”
眼睛一睁,跨越千年之门。眼睛一闭,现实依然穷比。陈锋,一个用生命穿梭时空的搬运工。从搬运歌曲,电影,各种文娱作品到搬运各种未来科技。他原本只想当个混吃等死享受生活的搬运工,但没想到每次搬运科技都会在千年之后造成技术大爆炸。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改变接下来的千年历史进程。搬着搬着,他把自己搬成了救世主。
少年秦尘,星门被夺,修为被废,可却因此觉醒九生九世记忆,开启逆天的第十世征途。万界为书,我手执笔,谱写大千世界。百域为山,我心为海,走出通天神道。手擎天,脚踏地,这一世,我为帝尊,谁,敢不服?
银河系猎户臂,一万立方光年,一千亿颗恒星。一场浩瀚的星际战争正在展开。战争的代价是成千上万的恒星被毁灭,敌人是宇宙最强大的炎魔军团,它是来自魔后星系的魔级文明。这是一场无法阻止的银河浩劫,当人类领袖看到炎魔女皇的那一刻,回忆如洪水般将带他回一万年前。那一年是2o13年,他才17岁……(QQ群:56178153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银河代言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蓝天,白云,庸懒的躺在沙摊上,感受着海风轻轻的吹过。身边猎犬,海兽,相互追逐嬉戏。随手端起一杯自己酒庄出产的绝世美酒,扎一块切好的特优A级牛肉。对于别人来说,人生的追求是金钱,权利,名望,但对于蒋海来说,这样的生活,其实才是他最想要的。
杨洛曾经是一名让所有国家军人闻名丧胆的兵王,他是地下世界大名鼎鼎的杀手法官,他是世界医学界里天才医生,他掌握着神秘组织高买。他性格嚣张狂妄,为达目的不折手段。他痞气十足,各种美女为他痴狂。在这繁华的都市,杨洛上演了一场激情四射的热血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在都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觉醒来,穿越到封神中,还成了最后会自焚而死的纣王。九间大殿中,秦云感觉自己穿越的人好像有点不对,穿越的时间同样不对。身上是一袭黑色的大袖王服,以金线刺边刺着玄鸟的图案。大殿中一人正高声道:“臣商容,执掌朝纲,有事不敢不奏。明日乃三月十五日,女娲娘娘圣诞之辰,请大王驾临女娲宫降香。”秦云不禁傻眼:我成了封神中的纣王?是继续等着最后摘星楼自焚而死?还是未雨绸缪,与天一斗,与命一斗,也与圣人一谋天地!【叮!没有签到就能不劳而获的系统,只有未雨绸缪才能改变未来。】于是。当凤鸣岐山时,突然一箭破空,将岐山上空鸣叫
……什么东西?稀有武魂?不好意思,我也有,什么?标准魂环配置?不好意思,我的更牛……什么稀有武魂,什么十万年,百万年魂环,均在商店都有售出……从此,杨缺开始了在斗罗大陆,叱咤风云的生活……魔改斗罗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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