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哥大》 要是有后悔药,林曼曼绝对会把爱看言情小说这毛病给戒掉,这样,她就不会手贱去评论,就绝不会穿进书里,成了一名炮灰。 这是一手烂牌,穿进的这书里,是个七十年代不说,还是被书里重生的主角报复的一名炮灰,因为跟姐姐抢对象,被重生回来的姐姐设计报复,成了家里最不受待见的孩子,最后炮灰,下场凄惨。 她该怎么办? 唯有躲开姐姐的主角光芒,去当兵了。 PS:林曼曼是别人对象的时候,某人觉得她又矫情又作,当林曼曼成了自己对象的时候,某人觉得怎么看怎么可爱! 男女主军人,女主文艺兵。
打得过流氓,翻得了围墙,下得了厨房,当得了学霸,教得了学渣。能文能武,能唱能跳,进一步能撩妹,退一步可软妹,人生赢家,尽在宇盾公司。吹的那么牛逼,事实上,这是一家保镖公司……林攸,普通人类,性格坚韧,生性豁达,看淡生死,父母于十三岁那年出车祸死亡,继承大比遗产,热爱冒险,潜过太平洋的海底,爬过喜马拉雅的山坡,在神农架留下过足迹,冒险溜进过美国五十一区,曾花费三年时间只为一睹玛雅遗迹的真容,胆大心细,人傻钱多,有一个双商超高的哥哥给她供给财务,明明不需要为生存发愁,却偏偏喜欢让自己陷入绝境,不喜欢人类社会,偏爱大自然,在大多数人眼里,她是个疯子。
他酷似军人又胜似军人,他堪称兵王又超越兵王,但他好像又既不是军人也不是兵王,而只是残酷训练营里逃出来的一个没有身份的人;逃出来的是没有身份的,闯出来的却是热血的沙场,驰骋的疆场;当他的身影印在了人民的心中,他亲手绘制的旗帜插满那片大地的时候,那片大地已经在世界各国中立了万;而他,就像一把绝世的利刃,尖锐的锋芒,穿刺在了世界的巅峰——而所向披靡。
三流商学院毕业的王起,原本这辈子最大的目标就是实现“三子”——在江城买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买辆代步的车子,娶个相貌中等偏上的女子。 临近毕业的某个晚上,他无意中得到了一个神奇无比的立方体。 然后,王起将身子骨一挺,站在山坡,望着山下璀璨的灯火,豪气冲天的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老子终于可以把老子的人生目标提升几个数量级了。 —————————— PS:书名有点矬,俺想了半天,也不知道究竟取个什么名字好,大家别被书名误导,点开先看个几章,再下定论哈:) 封面也是俺自己乱搞的,没请人,感觉丑不拉几的,也多担待,没啥艺术细胞,只会美图秀秀,不会PS。
路晨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名为墨特斯图恩的世界,他是第十一批来到这个世界的人,也是最后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神选者。路晨因此错过了最佳的成长时机,一个名为观测者的神秘人物给了路晨一些特殊的补偿,却阴差阳错取消了路晨的防御属性。看着没有防御属性的系统面板,路晨笑了笑,只要他的伤害输出足够高,高到能够毁灭一切,就不需要防御。以攻为守,才是最好的防御。
低调、低调、低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可就算说上三百遍三千遍也没用!帅!逆天的那种帅!所到之处,冰山神女也会侧目!想象不到的那种!哪怕是一根草,到了他手里,都会发挥出超过极品仙丹的神效!神!令人发晕的那种神!随意一句四六不靠的偈语,就能让大神突破瓶颈,一飞冲天;一时之间,无论仙魔人神,在他面前都要恭称一句:大师兄!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这个大师兄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冒牌货!
卫戍陪都的师部五名年轻军官,被军情局秘密逮捕,经过生与死的考验,从刑场拉回来从此改变了他们的人生,心怀忐忑走上谍战之路,在谍海沉浮中与日谍展开生死较量。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耐人寻味。
:: 正在為您加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