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见鹿》 第一,我们头上真的不长葫芦。第二,我们真的不穿草裙那种羞耻度爆表的东西。第三,谁说葫芦娃都是,男孩子?——以上,是来自全体葫芦娃的严正声明,由七娃发表。【不要叫我七娃,叫我七王大人!】嗯?刚刚有人说话吗?好像没有。这是一个三观不正的青年,穿越异界,成为葫芦娃中的一员,上日天下日地中间日空气的神奇故事。
武侠从没死去,侠,一直都在心中,侠不一定非得是封建社会,甚至不一定得是有门派,有江湖,侠,其实是我们的梦,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种十年磨一剑的梦。这本书的开始,就叫作十年一剑,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一剑的大学中……
没有修炼天赋,却有一手宗师也无法企及的刀工,一根头发,莫弃能将之劈成一万三千六百丝;不曾炼体,只凭每日为宗门十万人煮饭劈柴,他单手能颠万斤勺;不会炼丹,却能炒出一盘盘极品丹药,请问您是需要鸡肉味的淬神丹,还是牛肉味的淬神丹?一本连神明都要眼红的《混沌经》,硬生生让莫弃改成了菜谱。菜刀在手,天下我有;汤勺不出,谁与争锋!一口神锅炖万物,一根烧火棍闯天下。“我很笨,但是我能吃苦,我娘给我取名莫弃,就是让我不要放弃!”莫弃顿了顿又道:“对了,战斗只是我的爱好,厨师才是我的本行。”
唐尼--《秘界》游戏非高手玩家,穿越到游戏开服的三百年前。——巫师之王、超强的猎魔人、神灵捕手、最后的地狱主宰、最终的神灵:唐尼宣:“我只想平静的过完这三百年!”
尘世之中,有列国争霸,诸侯逐鹿。九天之上,有仙神高踞,冷眼俯瞰。一觉醒来,赵穆成为周朝皇子。枯坐冷宫十二载,终于开启金手指。您来到了丹房,提取到了【血菩提】。您来到了藏书楼,提取到了【明神武典】。您来到了祭天高台,提取到了【天子望气术】。您来到了戎族古城,提取到了【圣魔四蚀】。昆仑之丘,归墟界海,阴世酆都……赵穆行过万界,将龙旗插遍诸天!
钢铁侠:“店主!给我调一杯让我更聪明的酒!”王杰:“可以。”黑寡妇:“店主!给我调一杯让我更迷人的酒!”王杰:“可以。”灭霸:“店主!给我调一杯让我‘biu’的一下便统治宇宙的酒!”王杰:“这个真没有!”灭霸:“这个可以有!”(情节发展主要以漫威电影和DC电影为主,时间线请以本书为主。)
我会最牛的医术。但我就是不给别人看病,恨我呀。 我能炼制出让人祛除百病的小药丸,但我就是不卖,咬我呀。 我有绝世武功,但我偏要装作弱鸡的样子去虐你,造作呀。 ——- 自从李铮剑被拉仇恨系统绑定之后,从此就不能好好做人了。 朝阳升起,靠坐在床头上的他映照出一抹剪影,不由得呢喃叹息: “好孤独……”
主角死翘翘了,SO问题来了,故事该怎么展开呢?某猪脚一脸鄙夷:拜托穿越梗重生梗的已经很老套了好吗?罢演...某作者点头:可以,不演滚蛋...某猪脚心塞勉强接受,看了一眼新身体,顿时怒火中烧,扬天怒吼:“作者菌你大爷!”PS:咳咳,这其实就是一个爷们穿成妹子的生存故事,那么,身为...呃,心为男人的她是该撩汉呢?还是该撩妹呢?
【2014星创奖第一季参赛作品】怀拥美女踩天神,手握神刀诛邪魔!现代宅男穿越异界,成为玉京城头号大纨绔,一个废物大少爷。幸好,拥有饮血刀的他,杀妖兽、杀人都能升级变强,而且修炼没有瓶颈,更能获得神级功法,神通绝学。昔日的废物大少爷终于逆袭,踩绝顶天才,灭至尊强者,铸就一段华丽的武神传说!嚣张彪悍的人生,从此开始!《刀破苍穹》vip读者群:258620646仅招收订阅或打赏本书的铁杆粉丝,入群需要验证粉丝值。
穿越到身具死灵法师技能的圣骑士身上,在这真实的暗黑世界里去杀戮,去征服,去揭开尘封在历史下的战争迷雾,带你们领略更加精彩的暗黑故事……我不仅是一位暴力的圣骑士,我还要打造最暴力的死灵军团,我要让天堂和地狱在我的暴力下臣服。那暴力除了杀戮还有什么意义呢?嗯,如果暴力不是为了装逼,那就毫无意义!——布拉德·莱昂PS:本小说包含了暗黑二和三的故事和职业,以及你想不到的更大的世界,更多的职业、技能、装备还有更精彩的故事。我希望这会是你看到的最好的暗黑类小说,保证完本,不会断更。建了一个读者群,暗黑之暴力军团读者群,群号151455426,希望你可以见证我的成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暗黑之暴力军团》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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