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星空》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一场太阳风暴,席卷地球。 留下一片紫色的光幕,也在世界留下了无数颗种子。 超越的力量,在人群中的你我之中降临。 一场梦,随即而来的未来记忆,到底会给陈默带来什么变化? 这是一个,知晓未来的异能青年,在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下,一步步走上顶端的故事。
原本普通的学生柳晋,因缘巧合之下,得了一双透视之眼,人生从此变得不一样了。赌石,惊心动魄;博彩,天下无敌;财富,唾手可得;美女,近在咫尺。顽疾?怪病?一眼便可得知症结所在!脚踩二代,拳打混混,铁血霸都市!且看普通少年,如何在都市中混的风生水起,无数美女环绕左右。
这里是萌萌哒的剧情君陈思茗很暴躁,怎么谢三郎又知道了?知道了还把自己当猴耍是吧。谢景倾表示自己很枉。谢景倾:还不是想看你温柔的样子啊陈思茗:……陈思茗气结:那你怎么还是一张冷漠脸谢景倾:装的陈思茗指着他气的说不出话来
纽约。史蒂文:“我们安保公司,承接世界上所有的业务。代写作业?抱歉,这个不接......”托尼·斯塔克:“史蒂文,第七大厦,将是我们对抗入侵者的基地。”浮空城。史蒂文:“我从黑暗中醒来,俯瞰着破碎的世界。黑暗与光明,暗影与圣光,我就是巫妖王,我将统御这个世界。入侵者?你们这是自寻死路!”古一:“宇宙终于拥有了对抗黑暗的力量。史蒂文,圣光的力量常伴你左右,我可以放心去追随永恒。”泰坦星。史蒂文:“天灾军团,随我冲锋!”提里奥·弗丁:“神圣联盟,随我上!”
万年前,尘世浩荡!少年之父崛起末法年代!万年之后,看似平静的一切,却是浩劫开始!少年唐炎,承父之志,从地球走出,征战异世,脚踩尸骨,杀到万族颤栗,最终登临天地之巅,俯瞰万域!有人说,这是英雄的史诗。不,那是一个儿子的成长史!
冯雪穿越入洪荒,一世死,二世亡,望乡回首,不过襁褓囊。三世发奋勤种田,龙翻身,把命丧。转眼又是一轮回,白纸成,功德降,怀璧其罪,灵宝成陪葬。如今已是第五世,这一次,不能凉!ps: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带了八份孟婆汤解药和调查员面板的冯雪在不太对劲的洪荒世界生存的故事。申明:1.本书并非传统洪荒,不要随便带入传统洪荒设定。2.本书全程实投,骰子结果决定主角的生死,不存在暗箱操作。
“船工,这船不太一样,驾船时收些力气。” 船工疑惑的看了刘毅一眼,不明白,虽是点了点头,但还是如往日一般用力将手中的竹篙往江里一撑。 诸葛亮在听到刘毅话的时候,面色已经有些变了,还未来的及准备,小舟已经如离弦之箭一般窜了出去,盏茶之后停下来时,已经到了江心之处,诸葛亮面无人色的跪在床板上,扶着船板呕吐,船工也好不了多少。 江岸之上,刘毅在众人诡异的目光中,有些尴尬的举着手,完美小舟,乘风破浪+42 这快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这是一个怀揣匠神系统去乱世当神匠的故事
重生前,夏知星被渣男迷了心,被白莲花耍得团团转。放着极品老公不要,最后作死在了监狱里。重生后,夏知星看着眼前帅到人神共愤的大佬老公。严重怀疑自己当初的眼睛糊了屎,居然对这样的极品高富帅视而不见?两世为人的她誓要抱紧大佬老公,手撕渣男,完虐白莲花,事业上开挂,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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