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荒纪》 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前世穷困潦倒的李默莫名其妙回到了1978年这个大时代。这一世,我要过上一个级富裕的生活,我要庇护好我所爱的人,所有爱我的人,这是李默的心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回档一九七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文科生穿越到了一个满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如何排除万难,安心种田?“农业部长敖兴!带着你的夜叉给我降雨去!不得少于40毫米!”“交通部的狐妖们!你们要多开100个草垛子满足市民出行需求!要把瞬移平民化!”“画皮!别只顾着吃!来给我捶捶背。”“对于智商较低的妖族小朋友,我们可以适当给予加分政策,如果有特殊能力,可以走程序特招嘛。”“我们的口号是:团结在聊斋代表会议的指挥下,人妖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建聊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天界人人闻风丧胆的魔神,因一场天劫与众神的设计,在天劫中陨落,魂穿异界,竟穿到了一个小毛孩子身上,这身体竟然还有着令人发指一张丑颜!可她在人界的旅途中,身边帅哥美女依旧无数。看她如何玩转人间,体验人间的爱恨情仇!
***新人打滚求个收藏***九世重修,突破人体桎梏。当一个人能每日按比例强化自身,且没有上限、没有瓶颈,那这个人可以强大到什么程度?李慕然从第九次重修中苏醒过来之后,发现整个世界竟然已经陷入了末世危机之中,无数的恐怖凶兽横行于地球之上。于是他这头人型怪兽,就开始了在末世凶兽中肆意纵横的日子:当别人在凶兽的袭击下瑟瑟发抖时,他却早已以凶兽的血肉为食;当别人为凶兽身上的天材地宝而斗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他却将这些东西随手就送给了小辈当见面礼;最重要的是,当他的仇人拼命修炼想要变强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苦修几年也比不上他一天的强化量,最终只能在痛苦与绝望中死去。而这一切,都只是开始。
萧洺曾是仙庠学院里一名百年不遇的天才学员,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只考个位数的废物。就在面临退学困境之际,全国最强的杀手前来刺杀自己,一筹莫展之时,神秘高手突然出现,击退仙王。从此开启开挂人生,在没有丝毫仙气的情况下,击败全校第一,成功博取到公主芳心,也因此成为了全国所有男人的敌人。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城东有个夏幼荷,长相好,家世好,样样都好,是出了名的白富美,并有深情未婚夫一枚。城西有个余招娣,没长相,没家世,要啥没啥,是出了名的黑穷丑,男人避之唯恐不及。一次偶然的意外,两人的灵魂交换了,从此长相、家世、未婚夫都成了陌路。余招娣: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持家更是一把手。楚慕白:……司徒煊:Pia飞~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许子默瞪着湿露露的大眼,含情脉脉:我就看看不说话。余招娣嫣然一笑:小帅哥快到我碗里来吧。啊,我叫的不是你~某男:我已经进来了。
见证了盘古开天,踏遍了洪荒大地,无垠岁月中,易安见证了一个又一个文明的兴衰,龙汉大劫,魔道之争,巫妖大战,封神之战……可当他又重生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后,上古的荣光,早已不复存在,神道的衰败,圣人的下落,诸神的末日,还有那一个又接着一个的谜团,牵引着他的前行……
地球上的植物约有50万种,动物约有150多万种,谁都无法想象当这些生物体纷纷基因突变之后,会造成怎样的恐怖末日场景,即便是最为睿智的先知也无法预言。 对此,只有重生复活的张羽才最为清楚。 带着从前世一起穿越回来的魔念之蝶,张羽在一方特殊空间中具现出一头头基因突变的恐怖怪物,反复钻研恐怖怪物的弱点,并不断磨炼修正自己的战技,而这就是张羽安身立命的本钱。 这一世,张羽誓要洗刷掉前世的种种屈辱,并夺回自己曾经失去的一切! ------------------------------------------------------------- PS:已经完本《DOTA之最强血脉》《星河之最强主宰》《异度恶魔空间》,逾六百万字,人品坚挺,还请诸位书友大大们多多收藏推荐支持,拜谢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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